了口頭讚賞,學生於學業及活動中表現優異,校方會根據準則而頒發証書或頒贈獎品、記優點或小功、頒獎學金及列印於電腦成績表內,以作鼓勵。
學校設立多個獎學金,分別獎勵各級學業成績、學生成績、品德操行有優異表現的學生。
每學期各科皆設有全級科名次獎以獎勵科目中最高分之三名學生。
每學期設學業成績一級榮譽獎及二級榮譽獎,以獎勵各級成績優異的學生。
每學期各班設有各科進步獎壹名。
品行優良的學生,經老師推薦,可獲操行獎。
學生若為風紀、班長、圖書館管理員等服務生,如表現卓越,服務優良;經老師推薦,獲校方核定後,按情況記優點或記功以示獎勵。
學生如參加校外比賽(如校際朗誦節、舞蹈比賽、游泳比賽、田徑比賽、球類比賽、學術比賽等等)成績優異者,獲老師推薦,經校方核定後,按情況記優點或記功以示獎勵。
每學年各級獎勵於體育或學藝活動中有出色表現的學生,可獲頒發體藝獎學金。

學生獲得之優點及小功可累積計算:累積三個優點記一小功;累積三個小功記一大功。